城关镇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4-11-17 21:59:19 作者:老王 字数:10003字

城关镇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城关镇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规范全镇计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口〔2004〕67号)、《周口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计生系统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市计生〔2004〕22号)的要求,结合全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从2004年7月25日至9月30日,在全镇计划生育系统开展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为依据;以解决2003年以来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放水养鱼;野蛮执法,作风粗暴;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党员干部违纪超生等问题为重点,紧密联系单位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个人思想实际,工作实际,用“三讲”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学习政策,提高觉悟,剖析思想,查摆问题,改进工作。通过集中教育活动,使全镇计生系统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氛围更加浓厚,为民办事、便民服务、帮民致富等工作更加扎实有效,行业不正之风和系统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思想政治觉悟、依法行政水平、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为我县计划生育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范围和步骤 (一)范围:全镇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计生办全体人员 (二)步骤:集中教育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发动(8月9日—8月29日)     一是动员部署。结合实际,明确集中学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方法、步骤,并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对广大计生干部职工进行充分的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教育、思想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8月9日—31日)。     二是学习提高。首先,各级计生部门都要层层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学习。集中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周。学习内容主要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安等部门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人事厅、计生委豫计生41号文件;《人口计生工作“十不准”》;《孟宪臣同志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周口市计生系统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全镇计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人人都要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学习,要正确理解并熟练掌握学习内容中的主要规定和基本要求,在集中学习的前提下,加强自学,并做详细的学习笔记(9月1日—10日)。 第二阶段:自我剖析(8月30日—9月20日)     一是人人自查。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联系个人思想、行为实际,逐人填写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自查表,认真撰写单位剖析材料和个人剖析材料,要重点检查2003年元月1日以来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查找危害,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二是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材料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公开宣讲,然后组织全体人员评议,评议单位剖析材料、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剖析材料,评议职工个人剖析材料,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价,满意率超过三分之二的为合格,否则要重新剖析,最后将剖析材料上交保存。三是各级计生部门要在认真剖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通过走访群众、受理举报、核对有关资料、检查收支帐目等方法,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情况、收费、处罚、鉴定审核、办证和有关行政行为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归纳整理,采取措施,自觉纠正。对乱收费,凡能退还给群众的要立即自觉退还给群众;对暂时无法纠正的问题,要定出纠正计划、明确责任、限期纠正。各级都要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总结,镇计生办在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务于8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镇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对其不合格的要责其重新补课。 第三阶段:整改建制(9月20--9月30日)     计生部门要认真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认真清理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项目、标准。在此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抓好落实,要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果,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0月1日—7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在10月5日前将检查验收总结报镇党委。做好市计生委对县计生委、乡(镇)计生办进行重点抽查和验收工作。对抽查出的没有自纠的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计划生育领导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特别是主要领导一定要亲自挂帅,切实负起责任,真正把这项活动当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群众利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计生队伍良好形象的重大举措;作为在当前和今后3个月的中心工作。尽管时间短,任务重,难度大,但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确保这次教育活动不走过场,扎实有效进行。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要成立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这项工作。由贾四宝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集中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惠敏同志兼任,抽调有关人员任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是强化监督,务求实效。为确保集中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级计生部门务必在“真、严、细、实”四个字上下功夫。真:即领导真重视,拿出真干劲,取得真效果;严:即对活动的开展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特别是在剖析问题时,要充分发扬解剖自己不怕严、亮出问题不怕丑、听取意见不怕刺、闻过则改不怕痛,征求意见不怕多的五不怕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有什么问题就纠正什么问题,既不夸大、又不缩小,做到不遮盖、不护短,严格要求,正确对待。细:即把每个环节想得细而又细,每项工作做得细而又细,一丝不苟,不出漏洞。实:即开展学习要实,填表内容实,查找问题实,处理结果实,整改措施实,一是一,二是二,实实在在,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不走过场,不摆花架子。对于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 三是依法办事,严惩违纪。集中教育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自查出的一般性问题,且主动纠正者,要从轻处理,主要是批评教育,吸取教训,防止再犯;对抽查出且没有自纠的问题或制假造假者,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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