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续期申请书
财产保全续期申请书申请人某某,男,回族,1970年1月29日出生,现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北下街 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续延(2011)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12)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2011)管民初字第458号案的原告和(2012)管执字第313号案的申请人。原贵院依某某的申请分别于2011年2月28日(尚在诉讼审判阶段)和2012年4月18日依法作出的(2011)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12)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被告即被执行人慕某的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慕某的房子、汽车等相关财产,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此,某某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等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续封,特此申请。请依法继续保全。
此致
郑州市 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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