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窗安装合同
塑钢窗安装合同(一)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工期
三、工程价款
1、综合单价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工程所需窗框/门框全部进场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经甲方审核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万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在确定工程决算值后七日内支付至工程决算总值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3、工程款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材料供应
五、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7、在房屋交付使用者前,乙方应当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门小组,乙方应在房屋交付过程中,派员陪同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向使用者交房,对于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十四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3、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6、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9、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七、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塑钢窗安装合同(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分包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安装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况
a)工程名称:
b)工程地点:
c)承包范围: 门、窗安装
d)结算依据:依据门窗外轮廓尺寸进行面积结算。
二、门窗面积
门窗面积暂估为 ㎡,安装单价 元/㎡,最终结算按实际面积结算。
三、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i.为了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由甲方委派公司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
ii.甲方人员主要负责协调工地关系、时间、进度、安装技术、质量管理以及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的审批等事项。
iii.甲方人员的指令、通知均由甲方人员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在回执单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iv.甲方负责门窗产品送到工地,乙方负责派员工卸车。安装所用的工程材料甲方全部负责运送到工地现场,经过乙方验收无任何问题后办理产品签收手续。
v.甲方负责提供楼层分布图型及相关图纸(含开启方式外立面图),如未提供,则按甲方实际要求安装。
vi.乙方通知甲方可以进行竣工验收后,甲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vii.甲方按工程部审批的《工程进度明细表》及《工程量确认明细表》来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其余时间一律不支付工程款。
b)乙方责任
i.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部件均采用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如违反则给予罚款处理。
ii.乙方对工程安装质量、进度负责。
iii.安装工程所需要用的工具全部乙方自备。如安装所用的工具及设施满足不了工程的需要,乙方负责重新购买能符合工程要求的工具设施,费用自报。
iv.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操作,如甲方无技术交底等书面文字材料,则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96)》执行。
v.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工地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vi.乙方有责任教育其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管理,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安装期间因为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物件破损、丢失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vii.门窗安装的总工程完毕后,须经由甲方做总体检查验收。()对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重改,并扣除此窗的安装费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罚款处理。
viii.乙方在安装过程中,门窗及配件确认为乙方因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照价赔偿。玻璃为特殊成品,如安装过程中发生破损(3%以内为自然损耗,超过3%至10%以内),按成本价双方各半;如因乙方操作不当、搬运失误和保护不善等,由乙方按成本价自行承担。费用在工程结算时直接扣除。
ix.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程量。无故延误工期,甲方不但要追究其责任,并从经济上加以索赔。
x.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xi.已经竣工工程未交付建设单位验收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负责修理。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或乙方有偿修复,甲方承担合同追加价款。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a)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以及甲方工程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和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b)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如又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c)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和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由甲方增加相关费用。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人员一经发现,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人员的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
六、工程款的支付
甲方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人员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计算出工程价款。经工程部负责人签字后支付。进入工地现场一周后支付安装工程总价款的5%,以后按工程部上报的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一周后支付到总工程价款的95%,余额5%为保修金。
七、保修责任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范围:因安装引起的问题)。
保修期从建设单位在最终验收记录单上签字之日起算起。保修期内如出现因安装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均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两日内无偿派人员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安装工程价款内扣除。
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维修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保修期为 壹 年。保修期满后半个月内结算剩余工程保修金。
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工程竣工结算,甲方将工程交付建设单位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即本合同全部协议条款宣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分别保存。
十、本合同附件
《成品出料明细表》,一式两分;《配件出料明细表》,一式两份;《工程进度明细表》,一式两份;《工程量确认明细表》,一式两份。附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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