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推广合同

时间:2024-07-30 20:00:28 作者:老王 字数:14100字

网络推广合同

  网络推广合同(一)

网络推广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相关目标网站进行网站推广甲方指定的网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的网站、推广安排、推广的目标网站、价款、交付和推广期限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 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的网站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 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相应目标网站的登录要求。对于所推广网站的内容和经营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和目标网站带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推广工作。

  2、对技术推广工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

  3、可以根据目标网站的要求对甲方在目标网站登录的推广项目进行检查并有权对甲方网站内容是否合适做出判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于不适合的内容进行修订。

  4、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六条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甲方承诺,委托乙方进行的网站推广工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留在甲方网站内容违法或者违反目标网站规定时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认可,乙方将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中甲方选定的目标网站的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对甲方登录和推广的内容进行审核,并有权在甲方指定推广的网站达到目标网站要求之前拒绝为甲方进行推广工作。甲方已经了解其委托乙方进行的推广工作系通过目标网站完成而并非通过乙方自己的网站完成。

  第九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而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别地,目标网站的服务条款/服务协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必须按照该等服务条款/服务协议的要求和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排名)、推广等工作,承担目标网站在该等服务条款/协议当中规定的登录网站的义务,承认目标网站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原因等。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的人民法 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一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网络推广合同(二)

  甲方:北京大德汇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18号12层1227室

  公司代表:张德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身份证号【    】

  笔名:

  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

  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艺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网络推广

  第一条代理事项、区域及期限

  1.1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授权甲方为其演艺方面的代理人,代理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话剧、广播剧;发行单曲或专辑;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拍摄商业广告;担任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等演艺事务。

  1.2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享有的上述代理权为非独家的,若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的,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档期,得到甲方认可,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上述权利过程中与甲方的'权利相冲突,甲方应享有优先于乙方或其他第三方行驶代理权的权限。

  1.4 双方一致同意,如双方均有意继续合作,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天出书面通知,并另行签署代理合同。

  1.5 双方一致同意,代理权期限届满后,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甲方应享有优先于其他第三方与乙方签署的权利。

  1.6 甲方享有上述代理权的地域范围为全球。

  1.7 甲方的授权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佣金

  2.1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就其代理的乙方各项演艺事务,促成乙方就第1.1条约定的演艺事务与相关第三人签署合同并得以实际履行的,在扣除应缴税费和运作成本后,甲方有权提取乙方依据相应合同所取得酬金的【   】%作为佣金。

  2.2 甲方应在取得上述收益且结算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属于乙方的收益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3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乙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时,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上述权利,另一方有义务予以全力协助。甲、乙双方对因侵权所获赔偿在扣除应缴税费和维权成本后进行分配,其中的【   】%归甲方所有、【   】%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传达,并为乙方与相关第三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2 甲方应负责澄清乙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乙方的不利影响。

  3.3 甲方应对乙方演艺事业发展定位,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3.4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

  3.5 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私人信息。

  3.6 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良好形象及合法利益。

  3.7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收益。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4.1 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2 乙方应听从甲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4.3 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4.4 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及合同期限届满后【   】年内与甲方介绍的相关第三人进行私下交易。

  4.5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代理权许可使用的《授权书》。

  4.6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代理权,乙方享有完整自主权及未授权第三方的《保证》。

  4.7 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其应得收益。

  第五条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2 若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第1.2、1.3条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报酬及支付违约金【 】万元。

  7.3 若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其应得收益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并按其延迟支付的数额,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及其他约定

  8.1 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无论口头或书面,除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外,均不得对本合同以外第三人泄露,也不得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保密义务于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且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解除而失效。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8.2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本合同签字页)

  (以上无正文,该页为本合同签字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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