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3篇

时间:2024-08-27 22:00:07 作者:皮皮侠 字数:203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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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1

  1.总则 为了加强并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3.使用原则

  招待工作本着热情、礼貌、细致、勤俭、周到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对口招待。

  年初根据工作计划,各部门编制相关往来单位及个人的工作联系表(见附表一),交总经理、执行总裁、总裁审批,以明确招待范围。工作联系人发生变动的,须及时更新工作联系表。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适当控制业务接待。可接待可不接待的,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

  严格分档次接待,按照被接待人员的级别及与公司业务的相关程度,对应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

  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坚持高档接待的执行中司机不参与陪客就餐规定。同时,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3人,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员多于3人时,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或执行总裁批准。集团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集团内部检查指导工作,除陪同客人视察外,一律在员工食堂就餐;集团内各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因公出差到公司,原则上用工作餐接待, 严禁相互宴请。

  外协单位除合同标明提供食宿及接风、送行外,一律不安排免费伙食。确需接风、送行的,按公司招待费管理规定开支。4.开支标准

  招待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打交道的经办人员,单次招待费用控制在300元以内(单次:是指为接待某人从开始接待到终止接待的所有费用),根据人员多少调节。

  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5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00元/瓶以下。

  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下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招待政府部门正局级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8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400元/瓶以下。

  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费用标准由公司总裁另行确定。

  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情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

  中国的传统佳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各部门根据需要,结合公司的具体要求决定是否要安排过节费,确实需要的,根据各岗位的重要性,标准分别为400元/人、600元/人、800元/人。不在工作联系表范围内或要求超过上述标准安排的,须报总裁特别批准。大型、专项、异地接待任务,经办人应制定接待方案,确定接待标准,提交接待预算报总经理审核、执行总裁、总裁批准,经办人在批准的预算内掌握使用。5.审批权限

  招待任务执行前,经办人需事先填写《招待费审批单》(见附表二)列明接待对象、地点、事由、参加人员,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单次招待费在1000元以内,按以下流程报批:申请人 → 部门总监 →总经理或执行总裁;单次招待费在1000元以上,按以下流程报批:申请人 → 部门总监 →总裁。审批领导对招待费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

  突发性招待任务来不及办理《招待费审批单》的,必须按审批流程电话请示同意后实施,事后三天内按上述规定补走流程。业务接待过程中赠送礼金、礼品、烟、酒等,赞助钱、物的一律事先报公司总裁批准,按批准的额度标准开支。6.食堂招待标准

  食堂招待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工作餐即指平时供应员工的饭菜,客餐即指除工作餐外专门为客人烹制的菜肴和酒水。因工作关系外单位一般来人来客,一律用工作餐招待。工作餐计费标准按公司员工伙食费标准计算。政府部门、上级机关、关联单位主办以上人员来公司办理公务,需在公司食堂用餐,原则上用客餐招待。

  需在食堂客餐招待的,经办人事先向公司行政部或项目部综合办申请,说明接待人员的级别、人数,由公司行政部或项目部综合办根据情况安排客餐。用餐后,接待单位需在食堂客餐结算表、酒水消耗领用表上签证。

  一般客餐,每席餐费不超过5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50元/瓶以下。高档客餐每席不超过10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特殊客餐,费用标准由公司总经理以上领导确定后执行。

  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情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7.财务控制与监督

  业务招待费报销遵循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业务招待费,报销时所附发票必须是开有日期的正式发票,发票上原则上须有共同参与人签字证明,并在费用开支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元以上招待费不得现金支出,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联刷卡结算,报销时必须提供银联刷卡记录单,特殊情况需总裁同意。业务招待费报销时须提供《招待费审批单》、正规发票、备用酒水核销单。500元以上的礼品须出具购货单位(商场、酒店等)的电脑打印清单,清单列示金额与发票一致方可报销。

  食堂招待费用的核销时,工作餐须提供经公司行政部或项目部综合办签字确认的工作餐登记表,客餐须提供经公司行政部或项目部综合办以及接待部门签字确认的客餐结算表和消费明细表。杜绝无票费用开支。如工作业务需要开支无票费用(如娱乐费、业务费等)一律凭申请单在批准的额度内报销。对此类无票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相关联的有效证明。

  财务部应严格审查票据是否合法、金额是否准确、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财务部有权拒绝不符合业务招待费标准、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的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二O一三年二月

  附表一:

  工作联系表

  编制部门: 日期: 序号 业务单位 姓名 职务 业务范围 联系电话

  附表二:

  业务招待费审批单

  申请日期: 招待日期: 申请部门 预计金额 招待单位 和人数 事由 陪同人员 和人数 用餐地点 审核标准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备注 业务招待费审批单 申请日期: 招待日期: 申请部门 预计金额 招待单位 和人数 事由 陪同人员 和人数 用餐地点 审核标准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备注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2

  深圳天佶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规范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严格使用,合理开支,根据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是指因业务需要或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的就餐费;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在公司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

  第三章 管理原则

  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应自觉贯彻“热情接待,费用从简”的原则,做到从严控制。

  第四条 按照公司下达的经费指标,在限额内使用业务费和招待费,严格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超支现象发生。

  第五条 所有的业务费、招待费开支均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公司总裁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的权限审批。

  第六条 关联企业来人,除领导视察外,原则上安排工作餐接待。深圳天佶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条 外协单位除合同标明提供安排食宿的外,一律不安排接待。确需安排食宿或接待的,按接待标准及公司审批权限报批。

  第八条 严格实行分档次接待,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由公司统一签订合作协议,分档接待,禁止超档次接待。

  第九条 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客人数。陪客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人,若陪同人员多于2人时,应事先经过公司总裁批准。中、高档接待司机不参与陪同。

  第四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十条 业务招待费:由公司总裁控制,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业务费。单件、单次金额在万元(含)以内或单批金额10万元(含)以内的,由公司主管副总裁审定后报总裁批准,单件、单次金额在万元以上或单批金额10万元以上的,经公司总裁审定后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一条 正常情况下,使用业务费和安排招待,应采取《报批件》的形式履行报批程序。特殊情况下,来不及书面履行报批手续的,应事先口头征得总裁同意后办理,并在事后3日内补办书面报批手续。

  第五章 招待标准

  第十二条 工作餐标准为:不超过50元/人,不安排酒水。第十三条 正常招待,每席餐费不超过1000元(含酒水等),需事先报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深圳天佶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重要招待,每席不超过3000元(含酒水等),需事先报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

  第十五条 特殊接待,每席不超过5000元(含酒水等),需事先报公司总裁批准。

  第十六条 其他特殊接待事宜,费用标准报公司总裁及董事长同意后执行。

  注:中午接待时不得饮酒。

  第六章 财务监督

  第十七条 财务部应严格审查业务招待费发生的情况是否真实、票据是否合规、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

  第十八条 财务部有权拒绝不符合业务招待标准、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的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第十九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遵循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同时有多个经办人参与招待,应由最高职务或由最高职务指定的经办人报账。

  第二十条 招待客人领用公司库存烟酒的,库存烟酒核销单应与对应的餐费报销单一并交财务部复核后报公司总裁审批。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业务费、招待费开支应注明接待事由及招待对象,餐费报销单上还应注明公司参与接待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无票据开支的原则上要有经办人签字证明。深圳天佶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中心和综合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自修订下发之日起实行。

  深圳天佶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修订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3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加强并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适用范围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

  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原则

  1、按照公司签定责任状时下达的指标,在限额内使用业务招待费,严禁超支现象发生。所有的招待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2、招待费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权限审批。

  3、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适当控制业务接待。业务接待应尽量安排在公司食堂,全年招待费用总额中的食堂招待额度要占总额的50%以上。各部门因工作确实需要在公司外安排招待时,参加本条第二款执行。

  4、集团来人除领导视察外,一律在员工食堂自费就餐;集团内各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因公出差到公司,原则上用工作餐接待。

  5、外协单位除合同标明提供安装食宿及接风、送行外,一律不安排免费伙食。确需接风、送行的,在公司招待费中开支。

  6、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对应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

  7、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坚持执行中、高档接待司机不参与陪客就餐规定。同时,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员多于2人时,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第五条 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

  业务费:一律由集团分管领导控制,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业务费。招待费:对于在公司食堂安排的招待,副总经理审批单次预算1000元(含酒水,下同)以内限额的招待费,总经理审批单次2000元以内限额的招待费,2000元以上标准报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 公司食堂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与开支标准

(一)公司食堂招待的审批程序 食堂招待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工作餐即指平时供应员工的饭菜,客餐即指除工作餐外专门为客人烹制的菜肴和酒水)。

  工作餐招待的审批程序:对口接待单位(部门)向综合部提出申请,并由综合部开具工作餐通知单(附件一),客人凭工作餐通知单到食堂窗口打饭、菜用餐。客餐招待的审批程序: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由对口接待单位(部门),填写客餐申请单(附件二)送综合部确定用餐标准,并按本办法第五条权限核准后,交综合部准备膳食和酒水。

(二)公司食堂招待开支标准

  1、因工作关系外单位一般来人来客,一律用工作餐招待。工作餐计费标准按食堂当日公布的每份饭菜金额标准收取。

  2、政府部门、上级机关、关联单位主办以上人员来公司办理公务,需在公司食堂用餐,原则上用客餐招待(操作程序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用餐后,接待单位需在食堂客餐结算表、酒水消耗领用表上签证。

  3、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3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50元/瓶以下。

  4、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下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席不超过10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200元/瓶以下。

  5、招待政府部门正局级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6、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情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

  7、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费用标准由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 外部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与开支标准

(一)外部招待的审批程序

  外部招待是指因工作需要而在公司食堂以外进行的招待。对外招待实行事前报总经理同意审批制度,按本办法第五条权限核准后方可执行。

(二)外部招待开支标准

  1、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5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00元/瓶以下。

  2、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下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3、招待政府部门正局级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过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400元/瓶以下。

  4、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情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

  5、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费用标准由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第八条 财务控制与监督

  1、财务部应严格审查业务招待费发生的业务是否真实、票据是否合法、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

  2、财务部有权拒绝不符合业务招待标准、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的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3、业务招待费报销遵循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同时有多个经办人参与招待,应由最高职务经办人报帐。

  4、公司外来单位或人员(包括集团内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和个人)在公司食堂就餐收费标准,由综合部另行发文规定。

  5、单餐消费50元/人以上的,需向酒家索取清单或清单复印件,提交给总经理、财务部审核人员作为报销依据。库存酒水核销单应与对应的餐费报销单一起提交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复核。餐费报销单上应注明公司参与接待的人员、接待的客人人数。

  6、所有宴请、业务费用开支必须列明事由、招待对象。

  7、业务招待费核算范围及要求

(1)招待费一律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中,不允许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合同标明提供安装食宿支出的入账科目与合同标的入账科目相同。(2)招待费包括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

(3)招待费包括因公接待从综合部领用的烟、酒、饮料等,依据领用单,由综合部开具《烟酒出库单》记入招待费。

(4)公司食堂接待的菜金应合理标价,因公在食堂接待发生的招待费,点菜单上须按照菜金标价记录金额,并经负责接待人签字确认,月底凭点菜单从福利费中转出记入招待费。合同标明的提供食宿,在规定的标准内,依据实际发生额,从福利费中转出记入相关科目。

(5)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如存在票据本身与业务实质不相符之费用,必须还原成“业务招待费用”列示,并说明原因。(6)原则上无票据开支必须有证明人。第九条 其他

  1、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和综合部。

  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类业务接待行为,促使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以符合内控管理各项规定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指分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他各项活动需要而列支的接待用餐等交往应酬费用。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实行预算控制、集中管理的原则。除十个营销中心招待费预算外所有业务招待费均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审批,财条部负责制定预算,并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

  关于印发《厦门工程有限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