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汽修厂财务结算制度
4S店汽修厂财务结算的制度一、借款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公借款时,各部门经理应根据实际需要鉴批借款金额。并报给企业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交回财务部安排资金。
(2)职工因公借款,原则上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特殊情况需企业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方可续借。
(3)公务完成后,经办人员应于十天内到财务部报帐,如有余额必须一次交回。严禁拖欠和挪用公款。
(4)凡长期无故拖欠或挪用公款的,财务部在催报后未果的有权在其工资中一次或分次扣回。
(5)企业原则上不批准职工因私借支公款。特殊情况需企业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方可续借。
二、报帐
(1)所有发票必须合法、完整。各种收据和已过期的定额发票属于无效票据,财务部有权不予接受。合法是指来源合法,内容合法,填写合法。完整是指发票上必须填写的项目必须填写完整,且不能有涂改。
(2)员工出差报帐必须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帐,根据“差旅费报销单”规定的格式填制与粘贴。
(3)员工出差其他有专门开具发票的费用可单独报帐。如住宿费、交际费、礼品费等。
(4)员工出差在本地发生的费用必须单独报帐。
(5)员工在公务中发生在本地的费用必须单独报帐。(www.fwsir.com)如果单据较多的,经得财务部同意可以一次性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后报帐,但必须费用为同一种。
(6)财务部有权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要求办理员工报帐。任何部门必须严格遵守。
(7)财务部应做好资金计划,合理安排报帐。
三、往来结算制度
(1)承包给外单位施工的专项工程,基建项目,必须是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项目,并必须鉴订工程承包合同,结算工程款根据合同办理。
(2)同城单位与本企业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在二千地以上的`原则上通过转帐结算。
(3)外地往来结算付款,采用电汇和票汇方式。
(4)对于经办人员采取个人借支的方式预付货款的,一般情况下财务应在一个月内收到发票,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将发票上交财务冲帐的,经多次催缴无效的,财务部门有权采取经济措施。
其他结算制度由财务根据财务工作的需要安排,其他部门必须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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